@敬雅:考虑医疗伦理的严肃性,法院的判决还是非常合理的。
@活力的三坊七巷:其实可以让两家老人作为共同法定继承人继续与医院签订胚胎保存协议,待政策修改后再另行处理。这个方案至少能给两家老人一点希望。
@leaves叶子和壮壮:从感情上来说,真希望把胚胎判给老人继承,毕竟这份胚胎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但代孕毕竟违法,如果有了这样的先例,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又如何体现?
@心心伊:失独老人确实令人同情,但还是想劝劝老人,不要为了所谓的精神寄托,让这孩子贸然来到人世。无父无母的孩子,四位老人能好好将之抚养成人吗?
@小综要考证:唯一的孩子离世了,老人想要争取胚胎的继承权,不仅是血脉延续,更多的是心理慰藉。
@马虎:只要还有存活的孩子,父母就有希望和责任继续生活下去,但独生子女一旦失去则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彻底毁灭。
后记:失独,是中国式家庭的悲伤,也是老龄化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现象。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加深,失独家庭依然在不断增多,成为社会不得不面临的难题。失独者这个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为特殊的一类人。他们并没有身体上的残疾,但是他们的心灵却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创伤。“失独”家庭在心理、经济、医疗、社会保障、养老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绝大多数“失独”父母因子女去世而陷入自闭、抑郁而不能自拔,甚至产生更为严重的心理疾病。“中国式失独”现象有着独特的历史因素,“养儿防老”,不光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这些遭受了巨大伤痛的父母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从阴霾中走出来。逝者已去,过去的事情无法再改变。只是希望政府为这些失独父母提供相应的养老制度保障以及加大对失独群体心理问题的关注,让他们从曾经被忽略的社会角落中走出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欢迎您到草原社区留下您宝贵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