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财政统计站科员王明学,公车私用,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给予王明学行政警告处分。
2.烟台市牟平区渔港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罗章,公款购买购物卡,牟平区纪委给予罗章党内警告处分。
3.栖霞市教体局校产安全管理监察室主任王树新,公车私用,栖霞市纪委给予王树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小河东社区借学习考察之机组织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公款旅游。沙子口街道党工委责令相关人员退缴游览费用,并给予小河东社区党委书记王俊兴党内警告处分。
5.淄博市临淄区苗圃主任陈金洲,违规兼职取酬,临淄区纪委给予陈金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枣庄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枣庄转播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坐支国家财政收入,枣庄广播电视台党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转播台台长梁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沂南县蒲汪镇下庄村用集体资金给党员、村干部等发放过节福利,蒲汪镇党委给予下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凤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款项。
8.山东能源新矿集团伊犁能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王贯东,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给予王贯东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责令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9.山钢集团房地产公司信莱物业管理公司董事长、经理、党支部书记梁吉印,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孟津县政府拨付给县信访局9.5万元购置面包车,县信访局时任局长孟满囤(现任孟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信访救助金”名义将9.5万元转给麻屯镇政府,希望麻屯镇补贴一部分资金购买一辆小轿车。随后麻屯镇购置了一台总价17.98万元的轿车供孟满囤使用。洛阳市纪委给予孟满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麻屯镇党委书记阎龙涛(现任孟津县政协副主席)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购置车辆。
2.信阳市平桥区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亚军,公车私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平桥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开元中队中队长牛君峰,私用行政执法车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永城市城厢乡张楼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共计18120元。永城市纪委分别给予张楼村委会主任赵显合、会计赵介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国栋、王兴剑党内警告处分。
5.确山县竹沟镇徐庄村委会主任祝廷锋,带领4名村委会干部和1名群众代表以考察美丽乡村建设为由随旅行社到周庄、上海等地公款旅游,随后将旅游费用5800元在村财务报销。确山县纪委给予祝廷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6.汝州市大峪镇大峪村村委委员李建国,借女儿结婚之际大操大办并违规收受礼金。大峪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英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立武,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嘉鱼县财政局采购办股长涂小华,违规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党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黄圣民,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纪南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陈飞,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韶关市曲江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杨朝阳,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2.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中队长黄大荣,大操大办儿子婚庆事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梅县区地税局大坪分局局长钟声建,收受红包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站长邓国洪,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广西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处主任莫祖来,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民政办主任蒙柱洪,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宾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陆建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融水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何长春,违规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保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款送礼问题。经保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兼稽查队队长谭飞批准,该局使用公款先后6次购买共30箱红毛丹送礼。经保亭县委批准,保亭县纪委给予谭飞党内警告处分。
2.琼海市嘉积镇勇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甲洪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问题。王甲洪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勇敢村“两委”干部、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共64人,赴陵水、保亭、兴隆等地景点旅游。勇敢村委会从该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支付旅游费合计人民币26873元。琼海市纪委给予王甲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将应由个人负担的旅游费用退还。(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奉节县甲高镇中心小学校长吴俊双,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綦江区交委下属宏光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吴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