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警方破获特大网络婚恋诈骗案;提醒:上婚恋网找朋友要警惕“高富帅”
利用婚恋网站结识中年单身女性或单身男性,再以新店开张为由借钱,实施诈骗。5月23日,衡阳县公安局通报了一起特大网络婚恋诈骗案,该案涉及全国各地,有的受害人还是乡镇女公务员。5月22日,该案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衡阳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介绍,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多以“花篮托”的形式实施诈骗,团伙成员乔装“成功人士”,在网上交友平台以恋爱结婚为名,骗取对方信任,再谎称“新店开张”需要赠送几个花篮为借口,诈骗受害人钱财。
2014年12月19日15时许,衡阳县某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易女士(女,45岁,离异)到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世纪佳缘网结识一名自称叫“唐某强”的深圳男子,经过一段时间了解,该男子在取得其信任后,12月18日,以“花篮托”的方式诈骗其人民币59520元。
警方介绍,在得到其信任后,男子以自己的店铺即将开业为由,要求被害人给其买几个花篮祝贺,并让被害人从嫌疑人的朋友处订,其实所谓的朋友即是犯罪嫌疑人的同伙,当被害人电话与所谓卖花篮的犯罪嫌疑人联系并打款后,犯罪嫌疑人随即将钱取走。
接到报警后,警方成立专案组。通过查询嫌疑人相关信息,发现这是一个分工明确、行为狡猾的诈骗团伙,他们的诈骗人员在深圳与受害人通话,取款却是在广东梅州。
2015年3月31日,衡阳县刑侦大队侦查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打掉2个网络婚姻诈骗团伙,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华新区分别抓获涉嫌网络婚姻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宋某兴、林某等人。
警方提醒,上婚恋网交友要警惕那些“高富帅”“白富美”的诱惑;分清熟人交友模式与陌生人交友模式的区别,不要在未深入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轻信对方的承诺,以防落入骗子的陷阱。
犯罪团伙瞄准40-45岁单身女性
经查,2014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兴(男,现年26岁)伙同邓某(男,现年24岁)、颜某(男,现年30岁)3人共同租住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爱心路实施网络婚姻诈骗(俗称“花篮托”)。
首先宋某兴等人以离异、丧偶或者单身的男性老板虚假身份,在世纪佳缘等网络婚恋交友平台注册交友账号,然后查询年纪在40-45岁的离异、丧偶或者单身的女性,然后通过打电话与受害人聊天、谈情说爱、联络感情,待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再谎称自己经营的新店(电器店等)开张,以开张当日为了大吉大利,讨个好彩头,当日营业收入只进不出为由,要求受害人帮助其定制花篮等物品,并且承诺第二天还钱,对受害人实施“花篮托”诈骗。当受害人将现金打到虚假花店所指定的银行卡上后,宋某兴诈骗团伙就通过POS机套取诈骗资金。
犯罪嫌疑人宋某兴、邓某、颜某团伙先后诈骗衡阳县易女士、太原市崔女士、威海市余女士、柳州市许女士等,
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女弟子拜师,专骗男人
民警介绍,林某为了牟取不当利益,特意向宋某兴学习了网络婚恋诈骗经验。宋某兴等专骗女人,而林某等则专骗男人。
犯罪嫌疑人林某(女,现年24岁)系另一诈骗团伙首要分子,官某(女,现年21岁)、唐某(女,现年25岁)在林某拉拢下参与诈骗团伙。2014年12月林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宋某兴,通过交往,林某知道宋某兴在从事网络婚恋诈骗,林某为了牟取不当利益向宋某兴学习网络婚姻诈骗经验。
2015年1月以来,林某伙同官某、唐某3人租住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弓村实施网络婚恋诈骗:首先林某等人以离异、丧偶或者单身的女性身份(虚假身份)在世纪佳缘等网络婚恋交友平台注册交友账号,然后采取与宋某兴同样的手法诈骗上海市龚先生、云南省杨先生等,涉案金额高达91万余元。(记者覃剑通讯员黄周生陈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