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其实我们这两天关注河南和湖北接连发生的这样一个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就事论事,还会有更大的一种担心,为什么这两年在城市里的强拆在减少,因为它毕竟有相关的法律包括社会的广泛关注,会不会是在向农村去转移呢?每一个具体的事情可能都具有偶然性,但是为什么这两年会集中地爆发呢?
第二个,中央已经有明确的大方向,将来城镇化这样的一个方向,如果不把这个类型的事情解决,会不会伴随着城镇化的一个进程成为非常担心的一种发展的局面呢?打着城镇化的大旗,背后却拥有这样的一个血肉的过程。因此早点把这个事情给解决掉,恐怕我们未来的路才会走得平坦。接下来我们当然要关注的是肇事者背后的这两个企业,来,一起来看。
(播放短片)
解说:
湖北巴东用水泥罐车将农妇张如琼碾轧致死的犯罪嫌疑人谭某,他的行凶动机又是什么?事件发生后围绕着这个肇事者,以及他幕后公司的真面目,舆论在不断地追问。
昨天,巴东县县委宣传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非常简短的讯息,“4月1日,宜巴高速公路29标段项目部同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善后工作有序进行。”
那么这个宜巴高速公路29标段项目部为什么一直到今天,他的负责人始终没有露面,甚至听不到他一句道歉?
(声音来源:2013年4月2日中广网《新闻纵横》栏目)
解说:
出事地点为宜巴高速的第29标项目部,距离死者家属房屋仅一墙之隔,项目部上有标牌显示施工方为中路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解说:
今天,记者拨通了中路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的电话。
(电话采访)
记者:
那个29标段项目部发生了村民被水泥罐车碾轧的事故,请问咱们是设这个项目部吗?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
是的。
记者:
刚才您说已经派人到前方去处理了,现在是什么样的处理结果呢?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
这个我们现在还不是很清楚。
记者:
现在网上有的信息说,这个司机碾人是他们项目部领导的意思,他们领导下令他才碾的,您对这个事情怎么解释呢?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
这个我觉得不是属实的。
记者:
我听说咱们这个项目部和当地村民的纠纷大概是有三年之久,这个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
这个你还是问他们当地吧。
记者:
你说的地方上是什么意思呢?
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
就是当地政府,还是以地方政府,还是跟他们联系吧,好吧。
解说:
目前肇事者谭某已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刑拘。
记者:
我想问一下,就是当时在谈赔偿的现场,公司有没有人去呢?
李旭张如琼侄子:
公司没有一个人去。
记者:
那当时都有谁在现场?
李旭:
公安人员和各级干部。
记者:
那从事故发生后,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有没有给家人道过歉?
李旭:
没有道歉,他们一直都不敢露面。
主持人: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当中,我们很多的企业应该抓紧时机去挣热钱,但是挣热钱的同时绝对不能冷血。但是这两天我也注意到了,尤其今天很多的媒体包括网络也在关注着河南的那起事件背后的企业居然可以着去谈这样的死亡的事件,并且特别地强调酒精的含量等等等等,没有对生命任何的敬畏和悲悯,起码的同情都很少,这样的冷血让人非常非常得担心。因此大家也在思考,企业会不会得到处理,最后是不是就丢了一个卒,把这个帅都保掉了。我们要继续连线田主任,田主任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接下来怎么去追求相关企业的责任,难道肇事者开的不是企业的车,不是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吗?
田文昌:
像这类事件的性质是非常清楚的,他是执行他的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任何人在执行职务当中所发生的侵犯他人权利的这种行为,他的单位、他的管理者必须承担责任。当然这有两方面的问题,一个如果说像片中所说的,它是有人受益了,那他就是共同犯罪,那就是教唆犯。
主持人:
我插一句话,这个细节是体现在媒体的报道中,说湖北的这起事件,当时的肇事者被村民抓着之后,这个肇事者说,这是有人指使让我干的,而且在指使的时候我还录了音,假如它是真实存在的话,就好办是吧?
田文昌:
对,如果有这样的证据,那就是典型的教唆犯,那他比实施者的危害还要大,当然这个问题一定要做证据,这是一种如果。
主持人:
如果要是没有证据,大家仅仅是一个猜测,甚至暗中给了你一笔肇事者的钱,但是你没有任何证据。
田文昌:
如果没有证据,当然法律是要靠证据说话的,如果没有证据,那么管理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他是必须承担的。当然背后的东西,法律一定要从证据讲话,我们要理性地处理这个问题,要做到不枉不纵,这是最重要的。但是不管怎么说,背后的这个因素是必须发人深省的,必须认真思考的,将来我们通过这些事件的处理,如何能够减少或者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主持人:
田主任,其实今天也有人在说,如果要是当地的司法去进行相关的调查,人们总还是会有一些担心,那么在类似这样的两起已经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的事例当中,司法的实践角度有没有可能用第三方或者更权威,更让大家有信赖感的这种方式去进行呢?
田文昌:
这是完全可以的,现在我们国家司法当中老百姓不相信司法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不够透明,一个是不够透明,一个是权力的干预。所以如果说增加透明度,甚至说由第三方的,第三个地区的司法机关来处理,这都是可以考虑的一种做法。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田主任来接受我们的采访,其实两点田主任所谈的,第一个是“替罪羊”现象我们要警惕,尤其在未来拉开城镇化大幕这样的一个过程中。第二个,其实第三方包括建立权威性的这种司法的实践也完全是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最后我记得在昨天的节目当中,最后给了当地的政府提了一个醒,今天我们得到了很有益的这样的一种回复,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迈了很大的一步,郑州的市委连夜开会。今天还想提另一个醒,类似这样的一个事件其实拖了很久,尤其像湖北的这个,我们可不可以类似像对联一样去提醒一下呢,不要等着出事之后,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在没有事的时候如何防范没事变成小事,小事又酝酿成大事呢?早防范恐怕最后才真的没事,大家也才真的高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