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执勤人民网 记者田兴春摄
交锋三:尸体特征不符?
律师:不排除有人继续作案的可能
从6月25日庭审,有一个花衬衫的照片证据首次曝光。控方认为,王书金没有供述有花衬衫缠绕在被害人尸体颈部的特征,因此与事实不符。
辩方律师提出,据卷宗记载,王书金供述在“过了四五天后,我顺原路又走到那条南北土路上,我看到那里一片杂乱,我就知道有人发现那女的已经死了”。律师认为,控方提交的笔录已经离案发时间达六天之久,这证明公安机关勘察的现场可能不是第一现场,不排除有人继续作案的可能。
另外,律师还对花衬衫背后的“三角口”没有展示照片、衬衫没有从现场死者脖颈上取下后的状态照片等提出质疑,并且认为花衬衫作为单独的一张彩色照片证据,与其他现场取证的黑白照片不同,也是疑点之一。但因聂案未公开卷宗,现场是否有不同照相机在取证,律师无法核实。
交锋四:被害人身高
为何相差20厘米之多?
控方认为,王书金供述称被害人身高可能是170厘米,这与实际尸检结果明确的152厘米不符。
辩方律师表示,据王书金供述被害人穿的是连衣裙,脚蹬紫红色高跟鞋,律师认为可能是高跟鞋导致王书金记忆偏差。同时律师认为,相同身高的男女,女士给人的感觉总是会更高一些,这也是人视觉上的一个偏差所致。
记者守在法庭外 人民网记者田兴春摄
除了围绕这四个疑点进行辩论之外,今天上午王书金辩护人还向法庭出示了石家庄公安局裕华分局2006年2月10日的情况说明。王书金对此证据表示无异议。该证据表明,在1993到1995年之间,发生该案的区域除这起案件外,没有发生过第二起强奸杀人案。检察员对此证据本身无异议,但认为此证据不能印证王书金的供述,也不能证明石家庄西郊杀人案系王书金所为。
辩护人还对外界议论纷纷的钥匙情节进行了进一步陈述。律师引用卷宗王书金供述原话称“还有一串钥匙,我觉得没有用就没有拿,钥匙放在女的西边的地上”。而被害人的丈夫及同事的询问笔录都提到,被害人出事前用橡皮筋在手上套着一串钥匙。这个情节与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的“左脚西侧偏南30厘米处有一串钥匙”这一细节相吻合。
对于王书金有在案发现场附近打工的经历,辩护人认为,王书金不识字,读不了报纸杂志,而且当时工地生活没有条件也无法获知详细的情节。对此控方认为,不能排除王书金曾经到过案发现场,了解案件的部分情况。王书金在石家庄西郊工地打工期间,正值盛夏,午休时经常在工地周围活动,其熟悉案发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地形。王书金知道其打工地附近发生过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曾经向王书金了解过有关情况,被害人从死亡到公安机关的介入,案发现场始终是一个开放性的现场。因此,不能排除王书金到过现场,了解案件的部分情况。辩护人所提王书金是在没有任何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所作的供述,这种说法并不客观。
检察员发表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客观公正地全面审查案件,无论是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还是无罪、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全面审查,并且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今天上午开庭前,聂母张焕芝和其弟持旁听证通过安检进入法庭,并告知记者:请你们等我。庭审后,张焕芝对庭上出示的花衬衣照片向记者表示了质疑。十几年前,在案发大约40多天后,她曾见到物证之一的被害人衣服照片,她称,衣服是一件长袖蓝底白花裙。
据悉,昨日下午四点聂案律师刘博今至法院交涉,希望拿到旁听证件被拒。此前6月25日的开庭,刘博今也未获得旁听资格。
庭审中,王书金上诉所提构成重大立功所涉及强奸的事实部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法庭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12时33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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