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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计委回应“第一口奶”:将严处违规机构人员
    内蒙古新闻网    13-09-18 09:34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新闻网

      针对近日媒体曝光天津市某些医疗机构“变味的第一口奶”的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17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替代品,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卫计委回应“第一口奶”风波:对违规机构人员将从严查处

      中央电视台在16日播出的节目中披露,为抢占市场,包括多美滋在内的不少奶粉企业不惜拿出巨资,贿赂医生和护士,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对某种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

      “第一口奶”相关黑幕被披露后,广受舆论关注,网络上一度引发热议,很多人痛斥奶粉企业利益渗透严重,医院工作人员不顾道德与法纪。

      卫计委17日发布的这则通知要求,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张贴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母乳代用品。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和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母乳代用品提供给孕妇及其家属。同时,要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实行“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具备母乳喂养条件的应让孩子第一口吃到母乳。

      通知指出,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据《医疗机构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降低医疗机构评审等次,追究相关责任。对于涉及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要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母乳代用品违规推销宣传行为,及时核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天津市卫生局称将建调查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中央电视台这一调查性报道是在天津境内完成的,画面显示,黑幕涉及天津多家医院。根据报道,仅在天津一个地区,多美滋每年花费在医院上的维护费就超过三百万元。

      对此,天津市卫生局16日作出回应:对于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天津市卫生局的态度是明确和鲜明的,将会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据悉,已经决定建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专门调查组,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同时,天津市卫生局进一步规范了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一是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二是如新生儿需要配方奶喂养,医院要严格掌握指征,要有医生医嘱,幷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医学指征。所需奶粉应参照药品采购流程,由医院集中采购。医院应提供三种品牌以上的奶粉,供家属知情选择;三是加强产儿科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确保爱婴医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天津市卫生局表示,鉴于商业贿赂的隐匿性,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患者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幷部署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排查和自查自纠。同时,将以现实案例加大对该市医务人员的廉政和法律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多美滋发声明称“非常震惊”将立即展开调查

      这一事件使得刚刚从恒天然事件中松一口气的多美滋又陷入“回扣门”。据媒体报道,相关消息被披露之后,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召开紧急会,并向媒体发出一封声明。

      “对中央电视台关于多美滋在天津一些医院推广奶粉的报道,多美滋中国表示非常震惊和重视。我们将立即就此事件展开调查。”多美滋在声明中指出。

      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新生婴儿超过2000万,其中七成左右的孩子是通过奶粉喂养长大的,巨大的需求让中国的婴幼儿奶粉市场发展迅速。为规范市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国家在2011正式出台《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明令禁止在医院向产妇推销、宣传奶粉产品。

      “但在商业利益驱使下,这个政策却是形同虚设。”针对“第一口奶”相关黑幕,舆论点评道,对千百万婴幼儿至关重要的第一口奶,就在这样的金钱交易下,被奶粉企业和医院无耻的绑架了。

      对此,多美滋在声明中写道,“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严格遵循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并为此设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有违法,我们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律师:医护人员及奶企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罪

      “奶粉行业普遍存在通过医护人员的不当手段占领市场的现象,这也是潜规则。”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相当一批企业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快速增长,有大品牌,也有小品牌。

      “但无论如何,这种营销方式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李志起认为,多美滋这几年在中国实现高速发展,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这种不正当竞争获得,它利用资金和品牌优势,在医院完成布局,客观上也造成国产奶粉很难参与竞争。

      李志起表示,当然,除奶粉企业外,医院也涉嫌垄断,跨界经营。卖奶粉不是医院的本职,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物,但医护人员涉嫌滥用其独特的优势地位,推荐第一口奶,这就有可能转移母亲的注意力,有明显的误导性。这是应被谴责的行为。

      “天津涉事医院的部分医护人员以及奶粉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商业贿赂犯罪。”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律师指出,2008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医疗机构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将以《刑法》中“受贿罪”定罪。

      尽管涉事各方均予以回应,但因事关初生婴儿终身健康,截止目前,“第一口奶”风波持续发酵,事态尚未平息,引发舆论关注。(记者马学玲)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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