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170辆公车在该区体育馆内被拍卖。截至当天17时,169辆公车成功拍卖,1辆被原单位收回留作他用,总成交金额1192万元。12月2日,润州区纪委向记者透露,不少竞拍者是原车辆使用者。
拍卖超编公车显然是一个可喜的变化。不久前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我国公车改革指明了方向,预料将会有更多公车进入拍卖程序。然而,几乎每个地方在拍卖公车时都会引发关注和质疑,究其原因是,公众对于公车拍卖的公平性、合理性产生某些怀疑。比如,温州第五次公车拍卖时,一辆奔驰车仅拍出2.4万元。某地在公开拍卖公车时,一辆普桑轿车以“白菜价”600元成交。
由于离谱的公车拍卖现象很多,所以,公车拍卖基本上被舆论质疑所包围。镇江市润州区这次拍卖同样引发网友质疑――以往主要是舆论质疑公车拍卖价格过低,而这次网友主要是质疑公开拍卖的公平性,原因是,不少竞拍者是原车辆的使用者。那么,这样的拍卖有没有猫腻呢?
从表面上看,润州区这次公车拍卖似乎没有问题,不仅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而且是专业的拍卖公司在操作。既然是公开拍卖,原车辆的使用者当然也有权参与竞拍。但问题是,表面上的公平是否等于实质公平呢?谁又能保证这些原车辆的使用者是公平参与竞拍,以合理价格买走?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拍卖市场不太规范,无论是股权拍卖还是艺术品拍卖或是土地拍卖,都存在很多猫腻或者说潜规则。在拍卖市场问题很多、缺乏公信力的情况下,公众就有理由质疑镇江这次公车拍卖:公平是否“在场”?
既然当地纪委透露“不少竞拍者是原车辆使用者”,那么,纪委是否参与监督整个拍卖过程?是否可以公开承诺这次公车拍卖公平公正?如果当地纪委没有参与拍卖过程,或者不敢公开承诺拍卖公平,公众更有理由要追问:原车辆使用者参与的公开拍卖是不是“内部拍卖”?
笔者曾认识一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他的“坐驾”是一辆二手车,车况很好但价格很低,经打听才知道这辆车原来是单位的公车,经过公开拍卖程序后获得。可见,原车辆使用者参与公车拍卖,不仅是因为熟悉该车就参与拍卖,而且也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既能优先拍下公车,付出的成本也很少。所以,镇江润州区这次公车拍卖,如果原车辆使用者大多成功竞拍,而且价格的合理性值得怀疑,那么就有必要调查整个拍卖过程,确保拍卖过程中没有异常现象。随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公车拍卖将会迎来一个高潮。笔者建议,有关方面有必要对公车拍卖加强监督,最好有纪检、媒体等监督机构“在场”,这样才能消除外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