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多星期就要高考了,湖北黄冈中学高三学生黄涛(化名)却还没能报上名。出于异地高考政策原因,他既不能在就读地湖北参加高考,又无法在户籍和学籍所在地内蒙古参加高考。情急之下,黄涛父亲委托律师递交行政起诉状,状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侵害了儿子接受教育、入学、升学的权利。(5月29日《京华时报》)
十年寒窗苦读,为的是一搏。在临近高考的紧要关头,却面临“报考无门”的现实。情急之下,黄涛父亲委托律师递交行政起诉状,状告相关地方教育部门,这也是被逼无奈,不过是为了讨回儿子接受教育、入学、升学的权利。据说,黄涛的遭遇并非个案,这就值得我们的地方、主管部门和全社会反思了。
户籍和学籍不在,只存在“借读”关系。如果说,湖北省教育部门不接受黄涛还说得过去的话,户籍和学籍所在地内蒙古不接受黄涛报考就令人费解了。因为子女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是历来惯例,黄涛的户籍和学籍均在内蒙古,按照惯例只要在高考前一个星期回校准备参加高考即可。但现实是,黄涛因未满足当地“连续就读满两年”的规定,在内蒙古也未能报上名,真真让人无语。
“异地高考”已经在全国破冰。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也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为了防止“高考移民”,均设定了一些“门槛”,如户籍和学籍、就读年限等条件限制,这样一来就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考生可能面临不能报考的情况。
客观地说,“异地高考”牵涉教育质量、资源分配、地方经济、地方百姓利益、招录指标分配等诸多环节,完全放开有一定难度。但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如果“准入门槛”不一,执行细节“各唱各的调”,而且相关性制度调解滞后,就肯定不能实现无缝对接,从而带来“报考无门”。
公平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追求,实现外来子女异地高考,不止是技术问题,更是观念问题。以防止“高考移民”为名的“异地高考”设限,实质上是利益博弈下的身份歧视,变相地剥夺了外来人口子女公平公正的高考权。给异地高考打上“补丁”,让“无门”变有“有门”,不仅考验地方政府服务宗旨的定位和贯彻力,更能表明政府的公益胸襟与发展智慧。而从国家层面来说,则应尽快出台调解性的政策法规,让“异地高考”无缝对接起来,从源头上保障教育公平。只有这样,考生“报考无门”的尴尬才可以避免。(张绪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