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张图片,一对内地夫妻在香港街头让幼子小便。
港人到底应不应该拍孩子便溺的影像?
普通的公共场合隐私权保护尺度确实有争议
事情之所以闹大,是因为有人拿手机拍下了这对父母让小孩方便的过程。而根据报道,小孩的父母认为自己孩子的私处被拍到了,从而去抢夺相机记忆卡。这里就涉及一个公共场合的隐私问题了。确实,一般认为,公共场合又不是私密空间,你敢做就别怕别人拍。并且,这还是和公共利益有关。在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侵犯私隐的民事责任》报告书中,也认为“保护公共卫生”是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这么看来拍摄有理了?非也。
4月22日晚,新华社发布的题为《内地与香港且处且珍惜》的评论文章称,一件生活小事被一些人解读为内地与香港“文明的冲突”,甚至引申出“一国两制”下两地民众相处之道的大话题。
文章强调,“小处固然不可随便,但小题也不应大作”,香港同胞对个别赴港内地游客的“脱序演出”行为的抱怨可以理解,但具体到此事,似乎并不能只怪内地游客不讲文明、不守秩序,当地公共设施不健全、引导服务缺失,才是导致孩子无奈街头小便的原因。详细<<<
儿童的隐私权绝对应该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媒体就更应该遵守职业操守
别忘了,被拍的对象是一个幼儿,而且还可能拍的是幼儿的私处。这有什么问题吗?一般而言,儿童的权利应该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试想,即使在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犯错的也是幼童的父母,在幼童裸露的情况下对着拍也实在说不过去。
更何况,拍摄者还自称是记者。如此是有悖职业操守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儿童报道的新闻道德规范》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尊重每个儿童的尊严和权利。每个儿童的最大利益应该被放在首要位置,并受到保护。不发表任何可能置儿童、其兄弟姐妹或同伴于危险境地的报道或图片。即使该报道或图片已对儿童的身份进行修改、模糊处理或者匿名,也不能予以发表。”也就是说,儿童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而在香港也有类似的业界准则。由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共同制定的《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是这么说的,“儿童的私隐尤须谨慎处理,传媒报道涉及儿童私生活的题材时,必须要有合理理由;不应单单基于其亲人或监护人的名声和地位而作出报道。”
只是为了保护孩子,因此不能去苛责父母抢相机的行为
在后来的争执中这两位父母的做法很难被苛责。“正确的做法是报警而不是去抢回记忆卡”,这样的说法非常“政治正确”。但是一对内地夫妇在人生地不熟的香港街头,自己的孩子私处很可能被拍,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这对夫妇冷静报警维权,似乎也太过于苛责了。
拉扯、争执是相互的,而所谓的孩子母亲打了路人耳光的事情,在视频中并未见到,只是现场争执者有这么讲述的。不能言之凿凿地说这就是事实。
此外,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在争执中,孩子根本没有得到好的保护,反而被吓得哇哇大哭。